问题 | 女儿出嫁后是否仍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阁下的爱女即便已经步入婚姻殿堂,仍然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利,而您的女儿以血亲为基础,在家谱中被认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此身份并无因她已然身为人妻的事实而受到剥夺。 在无人按照遗嘱进行分配的情况下,理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将财富平均分配给家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民法典》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民法典》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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