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以取得其死亡证明文件;
其次,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还需前往区或市级公证机关,进行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流程。 关于房产继承方面,主要分为遗嘱继承以及法律规定的继承两类。 在此过程中,必不可缺的材料如下所述: 1.先辈的死亡证明文件; 2.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所需的整套房产证明或是其他相关凭证; 3.户口簿或是能证明被继承人与其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所需的继承者身份证件等。 然后,我们将进入到房屋过户登记环节,申请人应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为了顺利完成这一环节,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以下必要文件: 包括《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产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是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经过公证的继承权文书或是遗嘱公证书、以及接受遗赠公证书或许可征税税务凭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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