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能否进行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证乃房屋所有权人享有产权之法定证书,故若缺失此证,则无法进行房产公证。
法律明确规定如下情形,公证机关可宣告不受理: 1.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且无监护人代理; 2.申请人与申公证事项无直接利益关系; 3.申请公证事项涉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鉴定或评估; 4.申请公证事项存在争议性; 5.申请人提交虚假资料或者证明; 6.申请人未能完整提供相关证据或者拒绝补充; 7.申请事项属实或合法性; 8.申请事项违犯公共秩序或道德规范; 9.申请人无足够资金缴纳公证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