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相关通讯设备为载体,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能够证明某事项或与某事项有关联的资料。
问题 | 威胁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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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威胁取证法律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阻碍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等提供证据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根据中国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威胁取证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侮辱、非法约束等方法,妨害他人作证或者提供证据的行为。 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威胁取证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阻碍他们提供证据的行为,可以构成威胁取证罪。威胁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威胁或恐吓他人;阻碍他人作证或提供证据;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威胁取证罪的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犯有威胁取证罪的人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受威胁的证人、被害人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被威胁的证人、被害人等人员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总之,威胁取证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阻碍他人提供证据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法律也保护受威胁的证人、被害人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威胁取证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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