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世后婚前个人财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离世,其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便会随之而来。
针对此类情形,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断和处理措施。 若婚前财产已被预先约定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形式,那么在当事人生前配偶将优先享有其中的一半权益; 剩余的部分则作为逝者的遗产权属,由法定继承人们基于血缘或婚姻关系进行平均分割。 相应地,此处所指的“法定继承人们”即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生养过他/她的父母亲等自然人。 反之,如果该些婚前财产并未事先约定已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在原配离世之后,这些财产理应视为遗产类型进行处理,同样遵循上述规则,由法定继承人们依照此序依次进行平等地分割。 当然,款若逝去的一方在生前曾留下书面的遗嘱安排用以分配遗产,那么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进行后续的遗产划分操作,这是在没有其他遗嘱存在时的法定继承工作环节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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