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儿无女的情况下遗产如何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逝者并未留下子女,但却遗下了财富,那么依据法律规定,首先要审查是否存在遗嘱。
倘若存在遗嘱,那么其条款将成为财产继承的评判标准。 若未发现遗嘱,那么应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遗产继承顺序的认定。 对于死者配偶以及亲生父母来说,他们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 若是再无以上亲属的情况下,那么可由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接棒。 假如连以上亲属都无法找到,那么作为公共财产,遗产将归属国家,用以支持公益事业。 在世者曾是集体所有制团体成员的话,此部分遗产将会归属于原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遗产继承过程中的比例分配如下: 1、对于同一顺位继承者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该维持平等的准则,这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应当视作同一顺位传承人,列为第一顺位; 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同样视为同一顺位传承人,美容第二顺位。 2、对于那些在生存方面存在特殊困顿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主体而言,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当给予相应的关注和考虑。 3、对于那些在被传承人生活中承担了主要扶养责任或长期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主体,在遗产分配环节时,赋予其更多分配份额的权利。 4、对于具备扶养能力及扶养成效的继承主体,若未能履行相应的扶养职责,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当调低或取消其分配权。 5、当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共识,他们亦可以各自获取不同份额的遗产。 另需注意的是,还有一些规定,可能会导致继承主体失去其继承权益。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蓄意伤害或谋害被传承人; 2、为了争夺遗产而恶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传承人,或者以极其残忍的方式对待被传承人4、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威胁等不合法手段引诱或阻碍被继承人确立、修改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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