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尽赡养义务,是否仍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能充分承担赡养责任者并不必然享有法定继承权利。
然而,若有以下情形出现于未能充分承担赡养责任者身上,他们将失去继承权: (一)蓄意谋害被继承人; (二)为了继承遗产不惜谋杀他人,包括其他继承人在内; (三)抛弃被继承人不管不顾,或对被继承人施加残忍虐待且情节恶劣; (四)伪造、篡改、隐匿遗嘱内容或烧毁遗嘱副本,其情节严重者; (五)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法,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修改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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