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遗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这取决于实际情况的考量。
倘若被继承人在临终前留下了明确表示某项遗产仅归属配偶一方的遗嘱,或者赠与人在订立赠与合同时,确认某个财产只赠予其中一位配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必须要尊重被继承人与赠与人的意愿,因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或接收的遗产以及获赠物品均不得认定为是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相互间继承或者接收的遗赠财产则应当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物。 例如,当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从已故父母那里获得的遗产,以及在步入婚姻殿堂时接受的礼品及礼金等都是如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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