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欠债是否由子女代为偿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倡导“父债子偿”这一理念。
成年子女与父母在法律意义上被视为独立个体,自身负有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身承担责任,仅限于在特定情形下,父母所背负的债务可能会需子女协助偿还。 当父母因不幸意外离世,若其生前拥有合法的债权以及私人财产,这些财物应首先用于清偿父母所欠他人债务,直至所有债务全部得到支付之后,子女方能作为法定继承人接受剩余遗产的处置权。 然而,倘若子女并未从父母处获得任何遗产继承权,那么他们也无需为父母所欠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至于无偿自愿代为还款的行为,则并不在此规定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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