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房屋继承事宜的相关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为了完成房产证过户手续,您必须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其户籍并获取相应的死亡证明文件。 其次,您需要到当地的区或市级公证机构(对于原本为外销商品房的情况,您应该咨询市级公证机构)申请进行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具体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最后,当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和文件齐全后,您需前往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申请者应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尽管继承房屋无需缴纳税收,但仍有几个关键部分需注意: (1)继承权公证费用通常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价值的2%进行收取,最低收费标准为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估价费用则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变化,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进行估算; (3)针对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它包含房产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用以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对于契税方面,若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则可享受免征契税优待,而如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要求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那么将需要缴纳契税比例为1.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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