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有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定程序,各继承人的适用范围及排序具体如下:
(一)首位排列为: 合法结婚对象、所生子女以及双方父母; (二)次序排列为: 存活的弟妹、祖辈以及外祖辈。 一旦继承程序正式启动,即由首位顺位继承人进行遗产的继承,而后续继承者无需参与; 若首生顺位继承人缺失,方可由次顺位继承人接棒继承。 在这其中,子女涵盖了已婚所生的子女、非婚姻关系所生子女、收养子女及与之存在抚养义务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的定义则包含了亲生父母、收养父母及其之间存在抚养义务关系的继父母; 作为兄弟姐妹的范围,除了家族中的直系亲属外,还包括同胞手足,无论其是否同居父母或发生过性别异的情况,养弟弟妹妹以及具有抚养义务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亦应纳入考虑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