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过户应去哪里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正部门。
在此步骤中,继承人须先前往房屋所在区域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事宜,若该住房仍属外销商品房性质,则需进一步至市级公正机关办理相应公证。 值得注意的是,公正机关将根据遗产受益额度的百分之二征收继承权公证费,收取固定金额为200元人民币。 2.房地产主管部门。 在顺利完成继承权公证后,继承人可携带已盖章确认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继承转让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缴纳凭证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至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继承登记相关手续。 3.收费项目及标准。 在整个房产继承过户流程中,涉及到的费用大致包括手续费、印花税和测定画图费。 具体收费情况参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采用的是针对房地产价值总额施以不同费率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 即: 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的大小划分为多个等级,然后在不同级别上分别计算各类收费额度,最后将各等级收费额累积相加得出总收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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