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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何不同,如何区分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遗赠与遗嘱之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接收权益的主体存在差异。
具体来说,遗赠的接手方必须来自于法定继承序列之外的个人个体,或者国家机构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会团体。
然而,在遗嘱继承这个环境下,被继承人必须属于法定继承序列之内,并且只能是人的个体;
其次,两者所辐射的标的物范围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遗赠中所涉及到的标的物仅限于财权,并不包含任何负面的财务义务。
但是,在执行遗嘱的过程中,遗赠人有责任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得受到干扰;
再次,就权益的接受以及行使方式而言,也是各具特点。
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如果希望能够得到继承,那么就必须明确表达出他们愿意接受的意愿。
相较之下,遗嘱的继承人,在接收到遗产时,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示表示;
最后,在遗嘱继承这种情况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预先指定候补继承人,这一点在遗赠领域是不可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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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