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影响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家庭成员存在虐待或遗弃等不当行为,他们可能会因此失去继承财产的资格。
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尽管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者将会丧失继承权,但是假如继承人确实有悔悟之意,且被继承人明确表态宽恕或者在遗嘱中给予其继承人待遇,那么这类继承人将不至于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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