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后,其兄妹是否拥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尊长不幸离世,其同胞手足依法享有继承权,然而需注意的是,此等亲属在继承顺位上处于第二层次,当遗产分配正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前来继承,尔后才轮到第二顺位的相关亲人参与分配;
若第一顺位家属均未在此次继承中出现,则由第二顺位的相关人员实施继承。 根据我国相关之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法定继承人序列为以下几点: 第一顺位包括有: 夫妻配偶,儿女后代以及生身父母; 而第二顺位具体涉及的人员涵盖了: 同胞兄弟姐妹,祖先祖辈以及少数派祖辈外祖父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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