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组家庭中,继子女如何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重组家庭中遗产继承问题上,继子女能否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关键在于他们是否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丈夫或妻子与其抚养和教育过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应以该法有关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相关条款为准。 这就意味着,当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实质性的抚育关系时,他们便会被视为法律承认的拟制性亲属关系,享有与天然血亲父母子女相似的权利与责任。 对于这些继子女而言,拥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益在法律层面是受到保护的。 然而,依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要确定继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真正存在抚养关系,尚需满足以下三大要素: (1)他们生父或生母在挑选新的配偶时,这些孩子仍然处于童年期; (2)另外一方已承担起孩子全部或者部分的养育费用; (3)这种抚育行为至少持续较长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