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女是否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当孙辈并非法定继承人之时,他们并不具备法律赋予其的对祖父母遗留遗产的继承权利。
因此,从法律层面讲,孙辈无法直接享有对祖父所拥有遗产的继承资格。 然而在某些特殊状况之下,如被继承人的子女不幸先行离世,即孙子女的父辈先于祖父祖母过世之际,此时,孙辈便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替换其父辈,并以此身份来继承祖父祖母的部分遗产。 但值得注意的是,孙辈仅能继承属于已故父亲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即所谓的“代表继承”制。 若祖父确实有意将其财产留给孙辈享用,则可选择以遗嘱形式进行分配。 在这份遗嘱中,祖父可明确表示希望孙辈成为遗产的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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