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约定能否作为遗嘱使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财产约定并无法作为有效遗嘱。
遗嘱系属单方面行为,而夫妻财产约定则为双方协商一致之意愿表达,其性质截然不同。 当夫妻一方因故离世,其个人所有财产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析分,当然,在确认遗产范围之时,可参照夫妻财产约定内容予以考量。 然而,若无遗嘱存在,遗产权宜仍需遵循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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