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去世后,欠款是否仍需偿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遗嘱中赠予时,受遗赠人应承担被遗赠人身故后其所须缴纳的各项税费及负债的支付义务。
然而承受遗产的上限必须取决于该公民个人的资产总额,即需负担的税务和负债不应超出其所承继之遗产的现有价值。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税务和负债,若继承人自愿负责偿付,则不受此限制约束。 但若继承人选择对该部分税务、负债放弃继承,则其无需对被遗赠人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负债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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