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有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的订立及效力问题,其需要满足的实际要素包括:
首先,遗嘱人为立此遗嘱,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生前真正意图的体现,即遗嘱人应当有自由意志; 再者,遗嘱内容不得损害或撤销对被剥夺了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益; 此外,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本人所有的私有财产; 最后,遗嘱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公共道德准则。 然而,对于遗嘱的形式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采取打印方式订立遗嘱,则必须有至少两名现场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在每一页的遗嘱上亲笔签署姓名并标注日期,其中需包含年份和月份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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