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方面,其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对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主体应当是被继承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在第二顺位的继承主体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 当继承事件发生时,所有先顺序的继承人都有权参与,然而那些后顺序的继承人们则无权参与继承,除非前顺位继承人们都放弃了他们相应的权利; 倘若前顺位的继承人们确实无法继承该遗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将由后顺位的继承人们拥有。 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条款,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本编所提到的“子女”这个概念不仅仅指婚生或是非婚生子女,还包括抚养过的孩子和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这里提到的“父母”也不仅限于亲生的父母,它涵盖了抚养过的父母和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而对于“兄弟姐妹”,这一说法则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抚养过的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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