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身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宅使用权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由物权编所引入的全新用益物权形式。
其具体含义为,法律权利所有人为了实现居所生活需求,依据相关合约条款或遗嘱内容,在他人合法拥有所有权之住房上设立的一种占有及使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使用权不具备任何形式的转让和继承资格。 同时,设有使用权之住宅亦严禁出租,但如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则此规定无效。 当住宅使用权期限到期或者使用人离世时,便意味着使用权归于消亡。 若使用权消失,应立即着手进行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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