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严格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无法通过公证处对亲子关系进行割裂处理。
这是由于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各类申请,公证机构专司办理各种涉及合同、遗产继承、委托代理、声明书、赠与协议以及遗嘱等常见公证事宜,这些法务流程必须具备合规性要求,而一般的割断亲子关系行为往往会被视为非法行径。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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