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常州龙门取保候审律师会见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江苏省常州市这座城市中,当执业律师通过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后,通常情况下他们需要在侦查阶段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晤谈,以便深入了解案件真相、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以及准备各项取保候审文件。
然而,实际上的会见次数则可能因为案件事实错综复杂或者律师需要就某项问题开展更深入探讨或者当事人对律师工作有特殊要求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增加。律師們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见权,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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