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继承是指在我们国家的法定继承过程中,如果某个被继承人的未成年子女比他先行离世了,那么这类情形就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戚来执行依法应得的遗产份额。
接下来是关于代位继承的几个基本要素: (一),被代位的继承人必须在继承事件启动之前已经过世; (二)被继承人被代位的对象必须是其子女; (三)继承人代位的人和被继承人的直属后代有关系; (四)由于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产生的代位继承权利,假如该继承人失去了继承权,那我们所讲的代位继承也就无法进行下去了。 所以,在面对此类情况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被代位的人要是那些比被继承人先走一步的孩子们,这是我们国家代位继承的首要条件,也是我们制度中的鲜明特点; 其次,代位继承人的选择不受辈分的限制; 再次,代位继承的“旁系亲属”中,我们所说的“亲属”并不仅仅局限于自然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 再者,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案件; 最后,当涉及到代位继承时,代位人将会代替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初始顺序的继承人一起对遗产进行分配,并且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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