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有效期有法律规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享有遗赠权利的受遗赠人需在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自身具备受遗赠资格之日起计算的六十日内,就这个权利进行是否接受或者弃权的意思表示。
如果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表达,则将被视为已经主动放弃了该项遗赠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六十日时效并非自继承行为发生之时起算,而应以受遗赠人知晓其有权获得遗赠财产为起点。 对于选择放弃继承的情况,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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