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立遗嘱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的思维与行为受到严重影响,他们可能无法做出明智或理性的决策,因此,他们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依据相关法规,这两种类型的人士所签订的遗嘱均为无效。 然而,若患者处于精神健康状态良好的时期,他们是有可能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来制定合法且有效的遗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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