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受取得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权的获取形式,存在原始获得和继承获得这两个主要类型。
其中,原始获得是指无需借助于他人的权益和意志作为前提条件,仅仅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便能直接取得物权,例如通过先占或者时效取得某项财产的所有权等行为。 相对而言,继承获得则是建立在他人权益和意志的基础之上的,例如通过交易、赠予来获取财产的所有权。 而这种继承获得,从具体方式来看,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创设和转移两大类别。 举例来说,房屋所有者在其自有房产上为他人设立抵押权便是典型的创设方式,而出售或赠予则属于典型的转移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