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遗嘱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年人设立遗嘱所需遵循的法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若选择以自书遗嘱作为法律文书形式,必须确保其内容全部由遗嘱人亲自手书且签字确认,同时标示出该份文件制作完成的具体年份、月份和日期; 第二,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则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现场出席,并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为遗嘱内容进行代为起草,此外还需注明时间、年份和月份等关键信息,并要求代书人、其他见证者及遗嘱人都要在上面签字确认; 第三,对于录音遗嘱而言,同样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应在录音或录像过程中清晰地记录下各自的姓名或肖像,以及制作完成的具体年月日; 最后,若选择以口头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也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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