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产4子女有一方不签字应该如何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父母遗产4子女有一方不签字应该如何办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关当事人之间属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夫妻一方死亡一方的遗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的,在继承财产之前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活着一方的部分分离处理,剩余的部分才是死者的遗产。对于死者的遗产应当按照死者留下的遗赠抚养协议分割;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继承遗产;如果也没有遗嘱的,则按照以下法定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父母遗产4子女有一方不签字应该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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