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延续阶段所取得的遗产,原则上视为夫妇双方共有之财富,然而若遗嘱或遗赠合约已有明确规定其归属对象仅限于某一配偶,则该财产不应划入共有的范畴内。
在婚姻关系持续时,夫妻双方通过各自努力所得之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享权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薪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和投资过程中所获的收益; (3)智力创造的成果和产权的收益;以及 (4)来自继承或赠与行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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