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我哥时候分田地,我没有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亲兄弟之间的土地分配问题,若存在不均衡现象,可通过提起诉讼方式予以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亲兄弟间因分家所规划的土地权益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此过程中,无需强调公证人员在场,只需涉事双方达成共识即可。 然而,需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分家析产协议的性质,这实质上属于当事人自愿转让自身财产之行为,通常情况下由父母按照约定将财产转移至子女手中。 只要分家析产协议是由当事人真实意愿表达且无涉及他人财产之处分,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令条款的,那么自全体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生效。 其次,尽管公证并非民事协议有效成立的必备要素,仅仅为使协议经公证之后其效力更为加强。 即当未来争议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将会优先采用公证过的协议作为证据,因此不需要进行进一步核实,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结果有误。 再次,特别需要指明的是,分家析产协议虽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协议内容涉及不动产或准不动产(如房产、土地、车辆等),仍应经过产权移转及变更登记手续后方能实现物权变动效力。 若分家协议生效后未能及时完成产权过户与登记工作,即便协议生效,但物权归属尚未发生变化,前财产所有者(一般为家庭中的父母)仍有权收回复归己有的产财,分家协议中所明确取得的继承人可能无法实际获得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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