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两个人立遗嘱还得去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间的遗嘱生效并不是必须通过公证程序实现。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只要遗嘱本身在意思表达上真实可靠且不触犯任何法律约束,同时立遗嘱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便可按照规定予以生效实施,与是否选择执行公正手续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关联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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