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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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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法律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适用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
根据该解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破坏、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生态环境,情节严重的应予惩处。
在罪名的认定上,应考虑到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犯罪者的主观故意和犯罪后果等多方因素,综合判断罪名是否成立。
具体而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必须是破坏、污染环境或浪费资源;犯罪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利益或社会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必须是有故意的,即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仍然作出该行为。
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量刑标准,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犯罪者的主观故意、犯罪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包括: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生命财产损失等后果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或者拘役;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健康和安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等后果的,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罚金。
总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法律解释》对于维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能够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和惩处。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相关词条

  • 环境监管失职罪

    所谓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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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