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书怎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每位公民均享有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的权利,同时也可指定遗嘱执行人来管理和处置这些财富。
而对于财产的继承人,您还可以选择通过立遗嘱将其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人继承,甚至还可以将其留给国家、集体机构或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亲朋好友。 关于遗嘱的具体形式,我们需要强调以下几点,首先,公证遗嘱需由立遗嘱者经过公证机关进行认证办理;它的书写方式较为规范,要求书由遗嘱人亲自完成,随后还要签名,同时要注明年份、月份以及日期。 接着是代书遗嘱,这需要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位代之书写,同时也要注明年代、月份以及日期; 此外,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必须依次进行签名。 另一种常见的遗嘱形式——录音遗嘱,同样要求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此外,若在紧急情况下,您可以采取口头遗嘱的方式,但同样需要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只有在危急状况得以消除之后,才可书写成纸面遗嘱或再次录制录音遗嘱。 在遗嘱见证人方面,这里有一些必须注意的事项,请您务必牢记在心,(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之人皆不可作为遗嘱见证人。 在考虑遗嘱形式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关注遗嘱的有效性,特别是当它涉及到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疾病无法执行遗嘱的患者以及未达到法定行为能力的人士时更应谨慎对待。 同时,我们也要明确,无行为能力人士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士所立之遗嘱应属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