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过世了房子怎么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继承关系开始之后,有关部门将会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来进行财产分配处理;若当事人拥有有效遗嘱,则将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采取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方式予以分配;倘若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便成为处理问题的依据。
对于法定继承,面向所有涉事人员的遗产分配,将遵行以下优先规则: (一)首先考虑的是最亲密关系人: 即配偶、儿女以及父母; (二)其次是家族成员及直系亲属: 即是兄弟姐妹、祖辈以及外祖父母。 在同一顺序的家族成员中,每个人所能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基本保持均匀一致。 对于那些身处生活困境且劳动能力较弱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理应适当予以关照。 对于那些曾经对崇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份额以示表彰与感谢。 如果有财产供给能力并且有条件负担赡养责任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那么在分配财产时,应慎重考虑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惩罚,甚至有权拒绝分配给这些继承人任何上述财产份额。 除非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否则遗产分配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应尽可能进行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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