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手书,并亲笔签署日期和月份,同时需明确标示年份;
2.在制定代书遗嘱时,至少需要有两位证人在场作证,然后由其中一位证人进行代书撰写,注明清晰的年、月、日,最后还须由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者与遗嘱人共同签字确认; 3.如果采用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同样也需要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紧急情况下,遗嘱人可选择采取口头遗嘱的方式。 然而,这种形式的遗嘱也应该伴有两名见证人出席。 当紧急情况消退之后,遗嘱人若能以书面或录音两种方式重新确立遗嘱,则之前的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5.公证遗嘱则应由遗嘱人生前委托公证部门依法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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