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遗嘱有效,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的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 遗嘱的形式 1.自书遗嘱 (1)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全部内容; (2)遗嘱人必须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1)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3)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4)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1)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3)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1)遗嘱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 (2)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 (4)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 (2)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一旦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无效。 6.公证遗嘱 (1)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嘱,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遗嘱公证必须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 (3)公证人员需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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