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是不是能够脱离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不给抚养费是不是能够脱离关系 不给抚养费不能够脱离关系。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且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不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权利人能够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而不能断绝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男方不给抚养费法院是否能够强制执行 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能够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则能够向法院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 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离婚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能够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 如果不成,也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能够向法院另行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 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注意执行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不给付抚养费能够要吗 离婚后如果对方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能够要。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能够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能够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能够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 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不给抚养费是不是能够脱离关系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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