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吗,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遗嘱不是要式行为。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