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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予小三房产的遗嘱是否有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赠予小三房产的遗嘱无效,一般不能获得法院支持。当事人设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房产继承;当事人没有遗嘱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第三者继承房产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公证遗嘱没撤销新的遗嘱是有效的。因为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使前一份遗嘱是公证遗嘱,后一份不是公证遗嘱,两者内容相抵触,也是以后一份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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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3: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