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可以代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权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宣告失踪人的继承中可以适用继承代理。即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宣告失踪的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继承人行使继承权,以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养子女有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互相约定遗产的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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