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女能继承男方爷爷的遗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爷爷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但是在孙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女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其儿子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 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 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 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 代位继承才能发生。 二、转继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 2、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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