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一定要办理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一定。
律师解析:
继承房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房产这一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继承人选择公证的,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遗嘱、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继承房产后,继承人需要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才能进行房屋交易。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需要准备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果继承房屋办理了公证的,还需要带上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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