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护胎儿,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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