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补偿款能不能用作遗产继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土地补偿款不能作为自然人的遗产被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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