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的发生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继承的发生条件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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