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带当事人身份证件、遗嘱原件、见证人身份证件、财产清单以及财产是个人财产的证明等材料。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须经以下程序: 1、公证人员介绍自己的姓名等,询问遗嘱人是否申请回避。 2、公证人员向遗嘱人讲解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3、确定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填写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申请表》。
4、公证机关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24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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