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订立遗嘱的生效条件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订立遗嘱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所述:
一、告知当事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告知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
三、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告知当事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五、告知遗嘱的撤销、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9: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