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女方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地产拆迁的财产分配问题上,如若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续期间所获得,且女方对于此次房产权属之获得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和实质性的关心投入,那么通常情况下,此种类型的拆迁物业将会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来进行处理与分配。
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的财产分配过程会充分关注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例如他们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经济状况等等因素。 然而,如果该拆迁物业是由男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由于房地产拆迁而得到的相应补偿,而且这种补偿方式是专门针对男方个人的,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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